- 作者:佚名
- 时间: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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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委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我校2021年“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活动,6月10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实验室设备与管理中心、图书馆等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金广主持。
会上,保卫处处长刘兴波传达了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武汉市江夏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迅速在高校周边及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金广对工作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要在思想上再重视,理念上再深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扎实落实好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二要紧扣主题,扎实推进。要落实好上级通知精神,组织好专项行动方案、专项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推进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三要扛牢责任,各司其职。要制定出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划分,各成员要负责各归口单位的工作开展,并将开展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提供资料,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由保卫处督促整改。四要及时总结,确保实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安全格局,按照方案分工,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着力加强燃气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确保我校“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