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教务处
- 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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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教务处
各位考生:
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将于4月30日进行,为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共同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须掌握。
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场规则》等,全面掌握相关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谨记违纪违规行为带来的后果和应该承担的责任,确保自己不因对政策规定生疏而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点环境要熟悉。
请自行了解考点地址,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考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点、考场布置,考试当天确保在规定入场时间前到达考点。
三、考试证件莫忘带。
考试当天前往考点之前,请带齐并稳妥保管好身份证、准考证等考试证件,避免因证件忘带或丢失影响入场、耽误考试时间。
四、入场时间要牢记。
考试当天,请至少于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自行存放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上交考点统一存放保管后,依次排队接受安检门安检,安检通过后经智能身份核验通道刷读身份证和抓拍头像,接受人证头像比对智能身份核验,人证比对一致后方可进入候考区等候,待预备铃响后方可进入考试大楼。凡是身份核验未通过或因身份证消磁无法在电子设备刷证的考生,都必须经人工通道进行头像拍照和身份核验,全部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生未经电子身份核验或人工通道双人核验、双人签字,违规进入考场属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考生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考生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身份核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前30分钟开始进场安检,正式开考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违禁物品严禁带。
根据考场规则,考生入场只可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商标纸的饮料等规定物品,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种带有拍照和无线信号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凡违规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的考生,开考后不论是否开机或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论处。入场时请主动接受安检,自觉将违禁物品和与考试无关的个人用品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六、试题作答应规范。
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报考学校,粘贴准考证条形码。作答题目时,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内,答题错位、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诚信考试莫违规。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普通专升本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无线信号屏蔽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全场屏蔽、全程监控、全程录像、实时回放核查。请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管理,端正考风,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的工作秩序,要沉着冷静,以平和的心态应对考试,自觉做一个文明、诚信、遵纪、守法的考生。考生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单科或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各项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等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可能对今后个人成长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涉嫌代考等违法行为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八、中介助考莫参与。
每年考试前,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散布涉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甚至实施诈骗、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在这里郑重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请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高度警惕,切勿轻信各种团伙和个人“助考”的蛊惑,切勿加入各类助考QQ群、微信群,要坚决抵制中介助考行为,切莫让这些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行为把自己带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九、有害信息莫轻信。
考试期间,网络上若出现有害涉考信息、诈骗信息等,请不信、不传、不转,一旦发现,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未经核实的涉考信息切勿在朋友圈、贴吧等互联网平台上随意发布、以讹传讹。
各位考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声誉和质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希望大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强、自警、自信,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应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