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通知
- 作者:佚名
- 时间:20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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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按学年标准已收取住宿费和空调使用费,执行一半标准退费。退费办法如下:
1、2020年非毕业生应清退的住宿费和空调使用费,用于抵扣下一学期的住宿费和空调使用费。
2、2020年毕业生应清退的住宿费和空调使用费,在学生离校前清算清退。
为确保毕业生退费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准确退到每个学生手中,请毕业生务必准确提供本人的收款银行信息。
特此通知
汉口学院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