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  实事求是志存高远  追求卓越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核,决定拟申报学前教育、会计学、艺术设计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四个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30日
电话:02759410303
邮箱:55871632@qq.com
汉口学院
2017年7月23日